1.立项宗旨
在充分考虑人工智能对诚信和价值观的影响的前提下,鼓励教师针对“人工智能+教育”有关问题进行学术研讨或实践。即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工作、教学需要或研究兴趣,自行拟定研究题目,收集研究数据,形成研究结论,促进人工智能在教学中的应用,并指导人工智能+教育的交大实践。人工智能+教育专项基金的选题范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(1)探索人工智能背景下学科专业的变革及未来发展方向。
(2)本地部署开源大模型进行高安全性人工智能平台探索,以及基于本地大模型微调训练,服务课堂教学。
(3)人工智能助力课堂教学的创新设计,促进教学质量提升。
2.评审标准
(1)研究内容符合本项目的立项宗旨且有意义(占30%)。
(2)具有可行性、可完成性(占20%)。
(3)研究的规范性(占20%)。
(4)研究的可推广性(占30%)。